报庆有奖征文 | 《法制周报》,我人生的路标
2020-09-10 14:51:51          来源:法制周报 | 编辑:李林俊 | 作者:何俊         

《法制周报》,我人生的路标

□何俊

10年前一个阳光灿烂的日子,我从县司法局调到了县人民法院。初来乍到,当我抱怨自己作为分管办公室的院领导,法律知识及管理水平却“麻布袋锈花底子差”时,副院长老蹇送给我几期《法制周报》。当晚,我用心读报时惊奇地发现,里面发表的文章是那么丰富多彩,叫我百读不厌。我领悟到:只有不断充实自我,才能当好一名合格的“法院人”, 让人民群众在每个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。

《法制周报》是一个瑰奇微妙的世界,聚焦了与民众生产和生活密切相关的法治知识:“关注”“特别报道”“法院周刊”“服务”等,让人赏心悦目,深受启迪。一篇通讯、一个小知识、一幅小图片,有的蕴含着丰富的人生哲理,有的在法律问题上指点迷津,有的告诫“公仆”执法守法……之后,我就爱上了这份报纸,成了一个货真价实的“法周迷”。

通过不断学习和阅读,我受益匪浅:不仅极大提高了我的法律知识水平,深化我对法律知识的思考和悟性,而且为我的工作积储了丰盈的“活水”。我写的《安乡县法院93名干警走村入户法律支农》《忠诚的方程》《小廖履新》《为你写诗,法警》《走呀,冬天》及《故乡的小街》等习作先后发表在《法制周报》上。我的一些与工作和生活相关的文学作品先后在《人民日报》《人民政协报》《中国纪检监察报》《散文选 刊》《人民司法》《中国审判》等报刊上发表,其中200余篇在《光明日报》《法制日报》《湖南日报》《人民文学》《中国作家》等报刊全国征文中获奖,并被收入及入选全国“七五”普法指定读本。

当我当选为政协委员的时候,当我加入湖南作家协会的时候,当我的作品被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播出的时候……我在百感交集中发出感慨:感谢《法制周报》!是她,没有改变我做人与作文的骨气;是她,没有使我丢失掉一副“发现的眼睛”;是她,没有让我在纷繁复杂的人际交往和工作事务中迷失方向……

《法制周报》,就是我人生的路标!

(作者单位:安乡县人民法院)

责编:李林俊

来源:法制周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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